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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了生活中减少民间借贷的风险的相关措施。

该院公众号介绍,民间借贷的产生通常是在熟人、同学之间,很多当事人对借款事宜只有口头上的约定,增加了风险。一定要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或让借款人写借据,通常一份完善的借款合同,应当包含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借款交付方式、借款期限以及相关要素,有时也应当注明借款用途及提供担保的内容。还应留好交付凭证,借款最好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如果使用现金交付的,应当当场要求债务人出具收条。

利息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高额揽息、预扣利息,以支付咨询费、服务费、中介费等为名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等情形,均不受法律保护。

资信审查要仔细。尽量不要向陌生人、陌生公司借款或者出借款项。如因特殊情况需向陌生人出借款项,要查询掌握对方信息。向熟人借款时,要考虑其还款能力,信用等。

认识到履行担保和抵押的重要性为了安全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来对其进行担保,必要时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有价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

夫妻共债需共签。夫妻一方对外借款时,如果该借款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为防止将来可能发生争议,夫妻双方应在借条上共同签字。

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说,借出的款项到了约定还款期后,三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据等方式维护合法债权。(谭伟旗 韩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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