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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文昌市出台《文昌市支持民宿产业提质富民的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7条具体扶持举措,加快推进文昌市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旅游富民的目标。

《办法》明确,文昌市坚持品牌化、连锁化、集群化发展民宿产业,鼓励高标建设、品质打造,培育一批有文化内涵、有风情特色、有深度体验的精品民宿,打造一批地域特征鲜明、产品类型多样、设施服务完备的民宿集聚村,形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能力强、市场评价高的民宿品牌。

《办法》提出,文昌市鼓励高端民宿建设运营、民宿集聚发展、民宿线上宣传营销、丰富民宿内涵,将在金融、要素保障、审批保障等方面加强支持。被评定为国家甲级、省级金宿,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被评定为国家乙级、省级银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给予经营主体,奖励就高不重复,进档升级的予以补差奖励。集中连片流转农村用地土地面积达30亩以上,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且流转期限在5年(含)以上,用于民宿或适合发展农旅体验、配套休闲等项目的,分别一次性给予签订协议的农户(承包方)、经营主体以及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亩50元、80元和100元的奖励,合计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文昌市鼓励农房流转。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村闲置农房(宅基地)进行统一流转用于民宿开发建设。在民宿建成营运并完成等级评定后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家民宿5万元奖励。奖励在评定当年兑现60%,第二、三年检查经评估为正常运营的,再分别兑现20%、20%,否则剩余奖励不予兑现。对于落地3家及以上等级民宿的民宿集聚村,文昌市将连续3年每年给予村集体10万元的奖励,用于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内外部交通指示系统等公共旅游配套设施提升维护和环境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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