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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内政事务主管部门“营建署”道路工程组前组长张之明涉嫌利用审核“前瞻计划”补助机会,收受业者贿款及不正当利益共计7567万余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检署28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张之明,并求刑25年。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台当局2017年起推动“前瞻计划”中的“推动提升道路质量计划”,内政事务主管部门2021年起推动“提升道路质量计划2.0”,均由“营建署”道路工程组采取竞争型补助方式审议。
检方查出,张之明身为“营建署”一级主管,手握409.4亿元预算,成为各路厂商巴结的对象。其利用职务上监督计划预算及对补助案有决策影响力,与同案起诉的下属詹加欣,趁外出饮宴之际,当起涉案厂商的“家教”,指导厂商如何撰写服务建议书、设计书,并提示工法改善、提案原则、补助要点等,借此收取贿款或获得不正当利益。
在张之明涉及的84件受贿案件中,信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登来涉及73件。检方起诉指出,陈登来自2017年起凭借自己经营的公司协助地方撰写计划书,向“营建署”申请补助。陈登来为求计划案通过审核,找到时任某民意代表办公室执行长的张腾龙,再经由张腾龙认识张之明。张之明利用职务之便,对陈登来的相关提案计划进行指导,让73项提升道路质量等提案计划顺利审查通过。
台北地检署28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张之明、张腾龙、詹加欣、陈登来等4人。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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