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程序及申请资料

凡符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

申请家庭和个人应向社区居委会提供下列申请材料(原件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以及婚姻状况承诺书;

(3)家庭住房情况;

(4)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情况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在本市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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